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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麻糬大獎賽,歡迎報名及分享
臺北愛米食
「臺北麻糬大獎賽」參賽須知
一、前言
本處於去(100)年9月份辦理之首屆米食大賞,成功整合14縣市特色米食文化,並以推廣米食消費的實際行動,協助中南部農村經濟發展、顧及糧食經濟安全並擴大城鄉交流;為延續米食消費熱潮,本處預定101年9月7日至101年9月9日假花博美食商城舉辦「點心米食嘉年華」,廣邀全臺各縣市之米點心及米小吃店家參與,現場並將舉行「臺北麻糬大獎賽」。
二、競賽目的
米類點心的發展由來已久,麻糬更是廣為人知的米點心之一。近年來,不同做法與口味的麻糬推陳出新,更成為外國友人來台必定品嚐的美食之一。本活動號召本市及外縣市之店家交流廚藝,除鼓勵創造明星商品或店家外,推廣米食消費,讓民眾能感受到米食的魅力,以深耕及傳承中華米食料理文化。
三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
承辦單位:產業發展局/商業處
執行單位: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
聯絡窗口:02-66007766轉2402 臺北愛米食活動專案小組
四、參賽辦法
(一)參賽資格:臺北市/外縣市營業店家代表或個人皆可報名。報名人數1人即可報名參賽,至多以2人為限。
(二)完成報名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參賽隊員。
(三)各組競賽分初賽、決賽,初賽評選後由10隊晉級決賽。各組於初賽、決賽,皆需在指定的時間內獨立完成指定料理。
(四)完成報名程序者須無條件配合初賽、決賽事宜,未配合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,且不退還押金等相關費用。
(五)除大會提供項目外,參與比賽者之交通、住宿與材料需自行付費,大會未提供費用補貼。
(六)報名須知
1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1年8月29日晚上24:00前
報名時須檢附報名表1份、同意書1份,且資料須完整填寫,以傳
真報名、郵寄、email報名。
傳真:02-6606-7190
郵寄:114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25號4樓「臺北愛米食 活動專案小組」收,洽詢電話:+886-2-6600-7766 ext.2402 中天電視 活動專案小組
Mail:cticamp@ctitv.com.tw
2.相關費用:需繳交押金新台幣5,000 元 (於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天內統一通知退款)
戶名: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銀行 萬華分行帳號:157-100-146-898
(七)其他參賽須知
產品需以國產米為主原料(未選用國產米者經檢舉查證後喪失比賽資格,另須標示米產地,可自行選擇標示米品種),其他農產品為輔,並具有市場性,可量產販賣於通路商。
五、競賽期程本屆臺北麻糬大獎賽共分為初賽、決賽2階段進行,並於賽後公布競賽結果,時程安排如下:
(一)初賽
101年9月8日(比賽時間分為09:00~12:00/13:00~16:00等2場次,依報名順序再行通知上午或下午場次)。於時間內完成二道麻糬點心:「傳統麻糬」(售價需控制35元/顆 內)與「創意麻糬」 (售價需控制50元/顆 內)。
(二)決賽
101年9月9日(比賽時間為12:30~16:00)。於時間內完成二道麻糬點心:「傳統麻糬」(售價需控制35元/顆 內)與「創意麻糬」 (售價需控制50元/顆 內)。
賽程:上午場次下午場次
初賽(9/8) 09:00~12:00(08:00報到)
13:00~16:00(12:00報到)
決賽(9/9)12:30~16:00(11:30報到)
六、競賽規則
(一)參賽隊伍比賽爐台分配以現場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(二)每場次競賽時間均為180分鐘,必須於時間內完成菜餚、評審區菜
餚就定位、展示區擺盤佈置、爐具鍋具清洗等事宜。
(三)賽場進出規定:
1.參賽選手需持大會所配發之識別證進出比賽場地。
2參賽選手須著廚師專用服裝,比賽時禁帶手錶、飾物及化妝、塗抹指甲油;不准吸煙及嚼檳榔並不得使用行動電話。
(四)出賽程序規定:
1.選手請於時間內報到,報到後才可進行賽前準備及材料檢查。
2.當日參賽隊伍需於規定之報到時間進場,且需全員參加賽前會議。
3第一聲哨響,表示比賽開始。
4.比賽結束前20分鐘,提示比賽結束時間。
5.第二聲哨響,表示比賽結束,所有進行中製作之動作必須立刻停止,並立即清理比賽現場和撤出選手自備之所有用品。
(五)材料、餐盤及成品烹調規定:
1.初賽及決賽米均須使用台灣產地之米類,惟米種類可依選手需求自行選擇。「傳統麻糬」部分:選手僅限以蒸、煮方式之熟米糰進行選擇包餡或是裹粉製作,成品需可清楚辨識為麻糬,並符合客觀之麻糬定義,違者酌予扣分。「創意麻糬」部分:選手可自決定烹飪手法,惟成品中麻糬比例需達50%,並可清楚辨識麻糬主體。
2.初賽:「傳統麻糬」每顆麻糬成品售價上限為新臺幣35元,「創意麻糬」每顆麻糬成品售價上限為新臺幣50元,烹飪手法不拘,惟烹飪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。
3.決賽:「傳統麻糬」每顆麻糬成品售價上限為新臺幣35元,「創意麻糬」每顆麻糬成品售價上限為新臺幣50元,烹飪手法不拘,惟烹飪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。
4.選手可以自行攜帶慣用工具(如電鍋、小烤箱,現場提供110V、220V電源),但不得攜帶爐火(卡斯爐)等危險物品進場,違者直接取消比賽資格不得異議!
5.參賽準備之食材、鍋具或器皿等,請以環保盒裝方式裝運,盡量避免使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,否則酌予扣分。
6.參賽者可依個人需求,先行泡米並磨製成米粉或米漿,惟其餘食材不可先做前置作業,亦不可有任何組裝成形行為,違者酌予扣分,香料亦需置於桌前(可不詳細解釋獨家配方)。
7.參加者可依需求使用副食材之半成品,惟所使用之副食品均需通過國家安全衛生檢測,違者以零分計算。
8.作品可自行選擇以整盤或套餐方式呈現,須取量完整作品「傳統麻糬」及「創意麻糬」各2份(每份需包含10顆麻糬,1份供展示用、1份供專家評審用),進入決賽組另須準備「傳統麻糬」及「創意麻糬」各3份(每份需包含10顆麻糬,1份供展示用、1份供專家評審用、1份供民眾評審用),作品數量不符以上規定者,喪失比賽資格。(試吃餐盤由主辦單位提供)
9.主盤上所呈現之菜餚及裝飾品或雕刻品皆為可食用之食材,使用人工色素或化學添加物須通過國家安全衛生檢測(如人工香料、味精、消泡劑、乳化劑...等)。成品及擺盤必須在指定時間內製作完成,未於時間內送達評分地點完成擺設,酌予扣分。
10.比賽所用之菜卡,由主辦單位準備。參賽者須事先提供比賽菜名及簡介,共製作2份菜卡作為供展示與評審之用。
11.展台擺飾空間,於每場比賽開始前30分鐘由參賽選手自行佈置。每家店家的展示台約為90x90cm。
12.完整作品餐盤由參賽者準備,不限制呈現方式【整盤或套餐】,惟需避免危險尖銳物品及不得有店家名稱。
13.為求比賽公平原則,過於貴重之食材將酌予扣分或禁止使用。
(六)總分計算方式:
1.評審組成:
初賽由專業評審團評分,滿分為500分;決賽由專業評審團(佔90%)及民眾評審團(佔10%)共同評分,滿分為100分。專業評審團將邀約專業名廚及美食家共5名組成,並由其中1人擔任評審長(遇有爭議時由評審長仲裁);民眾評審團將邀請100位民眾組成,報名方式將在活動官網公布。
專業評審團(5位)
民眾評審團(100位)
初賽2道點心,總分100分
決賽2道點心,總分100分,佔90% 佔10%
2.評分說明:
(1)專業評審團:
每位評審依照每道料理之「口感/味道」、「創意/外觀」(含展台裝飾)及「健康/衛生」等項目給分,並予以加權計算。
口感/味道 創意/外觀(含展台裝飾)健康/衛生
初/決賽 50% 40% 10%
(2)民眾評審團:
由100位民眾組成的民眾評選團,分組評選決賽商家,以隨機方式現場抽籤選擇組別,10人為1組,採試吃方式評分,滿分為100分,選手所得之分數將再以所佔百分比(20%)方式加總呈現。
七、現場提供烹煮設備及器材介紹
品 項 數 量 備註 品 項 數 量 備註
110V 電 1 水槽 1
220V 電 1 單口快速爐 2
工作台 1 W120xD60cm 40cm雙層蒸籠 1
1.展示區盛裝器皿考慮媒體效益因素由參賽者自備,款式不拘,惟不得有店家名稱。
2.參賽者所需製作器具一律由參賽者各自備。
3.現場其他設備依提供場地單位實際提供的項目為準。如有特殊烹調器具,請自備,且不可影響他人參賽工作範圍。
八、參賽店家權利義務說明
(一)決賽選出前3名,分別獲贈獎盃1座及商品禮劵(第1名新臺幣10萬元商品禮劵,第2名新臺幣2萬元商品禮劵,第3名新臺幣1萬元商品禮劵)。
(二)獲獎店家可在本處網站及專屬網站露出,增加店家知名度。
(三)獲獎店家免費享有後續專屬行銷曝光,強化延續行銷效益。
(四)入圍決賽的店家應配合所有活動後續事項(如:提供媒體所須店家資料)。
(五)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重製、編輯,及於授權地域發行、出租、散布、展示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發表等權利。
九、其他
(一)參賽選手於競賽過程如發現爭議之處,請直接於競賽現場提出,若為事後檢舉,將不予受理。
(二)若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修改,並於活動當日,比賽前統一說明。
(三)若有參賽相關問題,請洽詢中天電視 活動專案小組
洽詢電話:+886-2-6600-7766 ext.2402
(四)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調整活動內容之權利,詳情請上臺北市商業處網站(http://www.tcooc.taipei.gov.tw/)及活動官網查詢,惟活動如有任何更改以網路公告為準。
附件一
臺北麻糬大獎賽報名表
縣市別 參賽者編號 (主辦單位填寫)
單位名稱 隊名
(參賽名稱)
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:
辦公室:
手機:
傳真:
聯絡地址 □□□□□
E-mail
餐廳網址
參賽人員 (1) 姓名__________;聯絡電話___________;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 ;年資____
(2) 姓名__________;聯絡電話___________;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 ;年資____
榮譽事蹟
料理名稱/料理方法與特色 初賽第一道料理名稱:_________
料理方法與特色:
初賽第二道料理名稱:_________
料理方法與特色:
決賽第一道料理名稱:_________
料理方法與特色:
決賽第二道料理名稱:_________
料理方法與特色:
副食材申報
備註:
※填妥報名表後,請備齊以下文件,於101年8月29日晚上24:00前,以e-mail、傳真報名或郵寄報名。傳真:02-6606-7190
郵寄:114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25號4樓「臺北愛米食 活動專案小組」收,洽詢電話:+886-2-6600-7766 ext.2402 中天電視 活動專案小組
Mail:cticamp@ctitv.com.tw
□�騄囍W表1份
□�穧P意書1份
附件二
臺北愛米食-臺北麻糬大獎賽
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
一、同意參賽內容:
1.立書人(店家參賽代表人)同意【臺北麻糬大獎賽活動】及主辦、協辦、執行單位將下列著作(為促進學術知識傳播)發表於【臺北愛米食】相關之著作。
【著作/菜餚名稱】
所有參賽者之作品照片及食譜無償授權主辦、協辦、執行單位,供重製、出版、或於本活動相關之ㄧ切活動中發表;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、宣傳品或食譜等權利,以做推廣或出版使用。
二、著作權聲明:
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授權,立書人仍擁有上述授權著作之著作權。立書人擔保本著作係立書人之原創性著作,有權依本授權書內容進行各項授權,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並同意其授權著作為無償授權。
店家代表人姓名:
身分證字號:
通訊電話:
電子信箱:
通訊地址:
立書人簽章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保證金繳費表
日期: 年 月 日
參賽單位
保證金 $5,000元 □ 現金
銀行 分行
帳號第 號
1. 保證金每組新台幣伍千元整
2. 費用繳納後除不可抗力外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;屆時不參賽,視同放棄權利。
3. 如已匯入保證金請回傳”匯款收據”及註明完整店家名稱以利查詢。
4. 下列退款資料也請一併浮貼填寫完整回傳(02)6606-719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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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愛米食-臺北麻糬大獎賽退款帳號(請務必填寫清楚已方便退款作業)
請浮貼退款帳號存摺封面影本
※以下請務必填寫完整
1.如退款帳號為個人帳戶,請填寫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___________
2.如退款帳號為公司帳戶,請填寫公司統一編號:_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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